往往在被骗后报警挽回损失的成功率并不是想象中的高。那是因为对方一般都“躲”在国外,他们有完整的产业链,各环节分工明确,难以追踪。不过收款卡主是实名的,不过让他们直接赔钱也很难,因为卡主大多是没有直接参与行骗,只是出租银行卡收钱转账,捞点好处费。好在针对此类情况,现在的法条开始支持追诉这些助纣为虐的卡主,通过司法途径找到卡主本人信息,直接将其起诉,受害者损失也可以得到赔偿,毕竟他们在整个链条中也算是从犯。
真实案例
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的一桩民事判决书提供了很好的模版案例,原告罗丹被人忽悠到某APP平台投资90多万,后来发现不对劲,且投资款转入对方的账户都是个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对收款人陈彪、郭雄进行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据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定:卡主陈彪、郭雄承担罗丹的全部亏损,原告罗丹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