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4日12时许,受害人程某(男,23岁)报案称,3月28日20时许,27岁的河北男子连某冒充女性,以青年女子照片做头像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功能与男子程某加好友,后双方在微信上建立起了男女关系,之后连某以谈对象、结婚要彩礼、修手机等各种理由让程某给其发红包75次。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连某骗取程某现金共计13826.6元。
2017年6月2日,邯山公安分局已将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送河北省邯郸市第二看守所羁押。 邯山区公安分局就此案向邯山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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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要遵纪守法、洁身自好,不要去理会微信中的“她”提出的诱惑条件。那些看似漂亮的外表、看似诱惑的条件,其实背后隐藏的往往是龌龊与不法,还是谨慎为好。微信交友需谨慎!借钱转账需慎重!
审 核:康玉梅 张琨
值班编辑:周 峰
稿件来源:邯郸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