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几乎每个人都有一个微信账号,微信的出现也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那么,一旦出现纠纷,这些微信聊天记录能成为诉讼证据吗?
根据相关规定,微信聊天记录属未经明确列举但仍可认定为“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一、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需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1.是否是当事人本人发的消息,以及没有被删除或修改过。
2.确认微信号为当事人本人的微信。
注意:微信语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语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微信语音中应有所体现,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能谈得上能够通过微信语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
注意:微信语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语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微信语音中应有所体现,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能谈得上能够通过微信语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
二、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微信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2.最好是实名制的微信号,如非实名制微信注册时,应当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为本案当事人;
3.确定微信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
4.微信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事人想要证明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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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微信证据后,为了保证完整性,可以采取申请公证的方式保全证据。近年来,许多人出于担心手机遗失或是损坏的原因,导致记录灭失,会对相应的微信内容申请公证。
近期,宁波一名中年女士就去公证处要求把她跟老公在微信上的聊天记录公证一下。 原来聊天记录是她发现老公有婚外情后,老公在微信上“跪求原谅”的谈话记录。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该女士以密码方式登录了自己的微信号。在公证员核实了聊天双方的基本信息后,该女士开始一帧一帧地截屏,一共截了50帧左右,每一帧公证员都进行了拍摄。
最后,移动公证APP建议您,保留一份证据,以备日后的不时之需,电子数据证据由于其具有无形性、易破坏性、多样性等特点,效力问题十分重要。要让证据具有效力,应具备客观性,与事实具有关联性,取得手段要合法。为提高证据的证明力,当事人的确可借助公证、鉴定机构,对证据进行公证和鉴定,日后闹上法庭,这一证据将有法律效力。使用移动公证在家即可办理公证,各大应用商店均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