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年的大宪章 由一个序言和63个条款构成主要内容是贵族和教会的权力不受国王的侵犯它体现了一种难能可贵的原则精神,那就是“王权有限,法律至上”和保护公民权利这是在黑暗的中世纪人们试图用法律的形式限制王。
13世纪初,英约翰国王肆意践踏封建法则的残暴统治引发了一场反抗他的大规模的武装斗争,贵族集团是这场斗争的发起者和领导者在武力的胁迫下,走投无路的约翰最后于1215年6月15日签署了贵族们早已拟好的大宪章大。
大宪章英文The Great Charter 是英国于1215年订立的宪法,用来限制英国国王主要是针对当时的约翰的绝对权力订立大宪章的主因是教皇英王约翰及封建贵族对王室权力出现意见分歧大宪章要求王室放弃部分权力,尊重。
大宪章是英格兰宪法试验的第一步,它尝试着通过限定国王和爵士的权利和义务来建立他们之间的合法关系大宪章保护了资产阶级的权利,它有利于商业和手工业贸易的发展大宪章确立了英国的和美国的法定基础制度,它解决了保护生命。
但是宪法和常规的法律的区别是有点武断的,主要是看主流思想对包含在以往重要立法中的历史原则的传统贡献在议会创立之前,大宪章被认为是民权的基础与准则,这也基本上等同于宪法了仅供参考,我不是法律专业,但翻译。
实际上,大宪章在中世纪并不限制国王的权利,但是到英国内战的时候它却已经成了那些想要宣扬国王受法律约束的人的一个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