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他人出售其制作的虚假网站和木马程序,非法获利70余万元。近日,经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位“能人”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现年30岁的王某系萧县杨楼镇许家村农民,中专文化,通过自学,他掌握了电脑编程和对软件的反编译。2015年6月初,王某制作了虚假的“10086”网站和APK手机病毒程序,在互联网上以出租或出售的形式,将其制作的虚假网站及木马病毒提供给王某军(另处)等人使用,专门用于盗取他人的银行卡账号、密码。王某军等人利用购买或租用王某制作的网站和编写的程序,向手机用户发送带有诈骗网站地址的短信,冒充“10086”称对方手机积分可以去该网站兑换现金。受害人若打开短信链接,网站后台即可看到,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就会被盗取。通过银行卡转账时,银行会发送验证码,木马便会拦截所有短信,当自动拦截到银行卡验证码后,就会将信息转移到木马事先设置的手机里,在受害人毫无察觉时,银行卡里的钱就被转走。王某在网上购买名为“胡健”的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的银行卡,用于收取租金,通过向杨某等200余人出售其制作的虚假网站和木马程序,共非法获利68万余元,出租APK手机病毒获利4万余元。
2015年8月28日,公安机关发现王某涉嫌制作虚假的“10086”网站,并编写能够盗窃银行卡账号、密码的木马程序,遂对其立案侦查,当月30日,王某被抓获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非法向他人出售其制作的虚假网站和木马程序,从中非法获利7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