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配偶有婚外情,获取出轨证据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似乎是顺理成章的选择。可是想要获得证据,千万要注意方式方法,免得从受害人变成被告!
捉奸拍裸照
原配被小三起诉
今年40岁多岁的唐女士与朱先生结婚已有10年。近年来,朱先生的事业蒸蒸日上,在外地办起了工厂。因工作需要,他长期住在外地工厂,与妻子两地分居。时常陪伴在朱先生身旁的,是30多岁秘书颜小姐。由于工作关系,两人交流越来越多,久而久之竟发生了恋情,并且同居。
唐女士发现后,与朱先生发生多次激烈的争吵,最终决定和朱先生离婚。可朱先生并不同意。于是,唐小姐叫弟弟帮忙“监视”朱先生和颜小姐的行踪。很快,唐小姐的弟弟发现,姐夫朱先生与颜小姐进入某酒店开房,立马通知姐姐。
当晚10十点多,唐小姐带上相机与其弟弟等三人,强行闯入朱先生所住的房间,并用相机拍下了朱先生与颜小姐在一起的裸照。随后,双方发生了一番争吵。唐某当即要求离婚,朱某考虑会影响孩子,不同意离婚。
眼看私下协商离婚不成,唐小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同时要求丈夫提供经济补偿20000元。唐小姐在法庭上提供了丈夫与颜小姐在酒店中的裸照,这一下颜小姐不干了,她宣称唐小姐的行为侮辱了自己的人格、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也告上法院,要求唐小姐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交出全部照片及底片,并公开向她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生活秘密和私生活安宁两个方面。
在本案中,从唐小姐对照片的使用情况看,唐小姐拍照的目的是为证明其丈夫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故唐小姐主观上没有披露颜某隐私的故意,仅将其拍摄的照片作为证据用于向国家审判机关出示,没有证据证明其向不特定的第三人宣扬,因此并未造成颜小姐社会评价度的降低。唐小姐的行为不属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故唐小姐的拍照行为不构成侮辱。
但是,唐小姐未经许可且未获法律授权,就带人强行进入颜小姐所住的酒店,扰乱了颜小姐的生活安宁,侵犯了隐私利益,构成侵权行为,应当向颜小姐赔礼道歉。
最终,在法院法官的调解下,三人在诉前达成私下和解协议,朱先生表示愿意与唐小姐离婚,同时给予经济补偿金2万元,唐小姐向颜小姐赔礼道歉。
究竟怎样才算合法取证呢?
★可以在房门口外拍摄连续视频,如果视频能反映配偶与异性进入房间后第二天早上才出来,就能证明其出轨。
★配偶与他人在公共场合有拥抱、拖手、接吻等亲密动作,相关视频和照片可作为出轨证据。
★配偶以自己名义与异性租房并付房租、水电费,相关缴纳情况可作为证据。
邻居作证。
★配偶与同一异性频繁而有规律的手机通话记录,尤其是在深夜时分的记录,可作为证据。
★酒店开房记录,酒店大堂、电梯、走廊处的监控录像,可作为证据。
★与他人的结婚登记信息,可作为证据。
来源:新快报
编辑: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