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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定位位置多少钱(花钱找定位)

利用微信“附近的人”功能,连续变换3次以上位置,再辅以电子地图,就能定位出其他微信用户在哪儿!记者试验确认这一网络传言属实,并请数学专家解读其中的原理。

本市已发生多起因微信定位引发的犯罪,其中发生在朝阳区的最多。记者将试验报告交给朝阳法院,受到关注。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发布安全提示,法官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微信用户谨慎使用定位功能,防止受到犯罪侵害。

网上传言

微信能定位 找到“附近的人”

网上有一种说法,利用微信“附近的人”这一功能,可以对他人进行定位。

微信“附近的人”功能能够帮微信使用者找到距离自己1000米以内的其他微信使用者。

按照网帖描述,在微信“附近的人”功能中找到特定对象,记下自己和对方的距离,之后自己两次变换位置,重新测量自己和对方的距离,最后以三次测量地点为圆心、三个距离为半径画三个圆,三个圆重合的位置就是对方所在位置。

记者试验

实地测试三点

锁定目标方位

网上传言是否可信,众说纷纭。日前,记者在一位美女的配合下,在北三环外健德桥附近进行试验。

和记者分开后,这位美女“藏身”附近的一处商铺,但具体位置并未告知记者。记者随后利用微信“附近的人”功能,在健德门地铁站A口(与对方距离500米以内)、中鑫嘉园小区(与对方距离300米以内)、北医附小北门(与对方距离100米以内)3个地点进行测试。

随后,记者利用电子地图,用网帖中教授的方式,确定对方位置在华盛家园小区北侧。

记者打电话向美女确认,对方惊呼:“我就在华盛家园小区北侧的底商里!你怎么知道的?”

之后,记者又在对方配合下,在朝阳、海淀、丰台等多地重复试验,均成功做出定位。

专家解读

利用平面几何知识 原理不难

“只是利用了平面几何求相交点的知识,一点也不难。”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授王昆扬说。王教授随后在地图上建立平面直角坐标系讲解(见上图)。

设被搜寻者的坐标为Z,搜寻者的第一个位置为A,在已知A与Z的距离小于等于500米时,意味着Z位于以A为圆心、500米为半径的圆内的任意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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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当搜寻者位于位置B、位置C,且已知B与Z、C与Z的距离分别为小于等于300米和小于等于100米时,意味着Z位于以B和C为圆心、以相应距离为半径的圆内的任意位置。

这时可以得出结论:坐标Z的位置,位于三个圆的重合区域。

王教授表示:“如果搜寻者能变换更多位置,即画更多的圆,重叠区域会更小,定位精准度会更高。”

但王教授告诉记者,变换多个位置利用微信定位,只能搜寻静止的目标,比如在办公室、餐馆等地点保持长时间不变换位置的人。

权威提示

本市已有微信定位犯罪

通过统计记者发现,近年来,仅国内媒体报道的因微信引发的犯罪案件,就有49起之多。其中强奸案最多,达24起。

其中,浙江宁波男子曹某,利用微信连续强奸7名年轻女性;而广东廉江17岁女生莫某,则因用微信被一伙流氓盯上,14名青少年将其挟持到荒郊,其中9人将其轮奸。

深圳警方破获的一起组织卖淫案中,犯罪分子正是利用微信搜索“附近的人”,确定“客源”后派卖淫女上门服务。

记者从警方获悉,北京也已经发生以微信定位为手段实施的犯罪案件。因微信结识陌生人交友而引发的盗窃、抢劫案件屡见不鲜,包括招揽陌生人去黑咖啡厅强制高消费的案件等。

由于朝阳法院受理此类案件最多,强奸、敲诈勒索、抢劫均有发生,昨天记者将试验报告和数学专家的说明交给朝阳法院。了解情况后,朝阳法院十分重视。

朝阳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李佳丽认为,微信定位功能潜伏犯罪风险。微信用户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使用定位功能,谨慎公开自己的状态或外出信息,也不要随意接受附近陌生人的好友请求。

警方也提示,要关注个人隐私安全,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公司说法

担心泄露个人信息 可以关闭

今天上午,记者和微信运营方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如果用户担心“附近的人”功能会泄露个人信息,可以关闭它。

打开过这个功能的用户,可以点击页面的右上角,再选择清除位置信息并退出选项,软件就会清除显示出的距离信息。

文/记者 池海波 制图/周建文

平均每天30万人以上 所有大包开包检查 每20米设一警方小组 游客走散现象锐减

前门大街 接待游客160万

本报讯(记者王媛媛实习生李晓雨)截至今天上午,国庆期间前门大街接待游客量达160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50%左右。

记者今天从崇文警方获悉,从10月2日开始,前门大街接待的游客数量平均每天都在30万人以上,其中10月3日达到近40万人的最高值。

上午记者在前门大街上注意到,大街上的游人主要是外地来京的旅游团和外国游客。

民警会对进入大街的游人进行抽查,对所有大包进行开包检查。“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是不能带进大街的。”现场安保指挥部的负责人介绍说,由于今年广场上有花车展出,到天安门广场的游人都会到前门大街上转转。

另外,经过重装的前门大街融合了中西方文化元素,成为中外旅行团到京的必选游览地点。

为防止人多拥挤,民警们每一个小时汇总一次人流量,专人监控着瞬间客流量是否接近正常值,以决定采取限流措施。届时警方将开放平时封闭的5个疏散口疏散停滞游客,所有入口只出不进。

另外,前门大街沿街每20米布置一组安保力量,确保安全的同时为游客服务。

“去年到前门大街游览经常有游客与家人走散,一个月时间就能有230人次。今年我们专门设立了‘机动处理组’帮游人寻找家人。”崇文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孙海鹏介绍。

孙海鹏称,一旦有游人与家人走散,可以就近向民警求助。民警会通过电台进行通报,整条街上的民警都会帮忙寻找。

“都是不到10分钟时间就找到了。”孙海鹏说。

据统计,从9月28日前门大街开街至今,只有30人与家人走散,其中约一半是5岁左右的小男孩。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外国游客问路都找年轻的警察。“90名警校学生作为支援警力帮了大忙。”孙海鹏说,“他们英语好,解决了老民警听得懂说不出来的困难。”

与去年不同,每天大街游览的高峰时段有所变化,上午整体延长了一个小时时间,从9点30分-12点,下午错后了一小时从15点30分-18点。晚间景观灯开启至午夜12时,游人依然不减。

电梯突坠落 9人被困半小时

包括一名孕妇 上午尚有2人在医院接受观察

本报讯(夜线报道组)电梯突然坠落,包括一名孕妇在内的9人被困半小时。

今天上午,除2人仍在医院接受观察外,其余人自行离开医院。

昨晚8时许,石景山黄南苑小区一电梯突然发生坠落。电梯里面有9人,其中还有一名是孕妇,事后9人全部被送往首钢医院观察。

昨晚10时,记者来到伤者所在医院,几名业主正躺在病床上接受检查。

乘坐电梯的刘先生说,他从17层下楼遛弯,当时里面有9个人,行驶到15层时电梯突然一震,之后便迅速下降。“连续下坠了3次。”同乘电梯的何女士感到身体瞬间失去重心,连忙靠着电梯边站立,“都是掉几层停下来又往下掉,最后在2层半停了下来。”

电梯中没有信号,手机无法通讯。而更令被困者生气的是,按了半小时救援铃才有人接听。“瞅着那个孕妇都瘫坐到地上了,脸都白了。”何女士说。

大约10分钟后,赶到的电梯维修工扒开电梯门将他们救出,并都送到了首钢医院。

一名医生说,目前几名业主没有发现明显外伤,但大脑受刺激程度不同,需要住院观察。刘先生从前有高血压,经过这番折腾,血压上升。怀孕妇女目前还没有异常状况。

对此,在医院负责处理该事的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彭女士说:“大过节的发生这种情况,他们深表歉意,现在就是先治疗,至于业主们有什么要求等好了以后再说。”

至于为什么救援铃响长时间无人接听,彭女士称值班室应该一直都有人,是人为原因还是设备原因目前尚不清楚,将回去后进行调查。

上午追访

今天上午,记者从医院了解到,孕妇已经住院接受观察治疗,另外还有一名女士仍有头晕症状,躺在监护室进行观察。其余业主已自行离去。

特别感谢线索提供人:卢先生

登山摔伤腿 一50多岁男子获救

事发门头沟 当时9名驴友经过 与警方联手救治脱险

本报讯(记者王媛媛)50多岁的男子爬山时摔伤右腿,幸遇9名驴友帮助被救下山。目前,老人已经脱离危险。

昨天,一名50多岁的男子在门头沟黄草梁附近爬山时,不慎摔伤右腿。

所幸,9名驴友恰巧途经此处。发现该男子后,驴友迅速展开营救,最终与民警一起将老人救出。

据一名“绿野”救援队队员介绍,昨天清晨7点多,他与8名驴友一同到门头沟,准备在百峪至北灵山的路段设置坐标。

上午11点多,当他们行至黄草梁附近的落叶谷时,突然看到一位老人斜坐在一条下山的石子路上,表情十分痛苦。

经询问,他们了解到老人今年50多岁,跟儿子及朋友一同来爬山,由于速度比较慢,落在了大部队的后面。在通过一条斜坡时,老人脚下一滑摔了一跤动弹不得。

驴友们发现老人右小腿已明显肿胀,怀疑其右腿骨折,便迅速拿出随身携带的救援医疗包,为受伤的小腿进行固定,并将其抬到一处树荫下休息。

见老人情况逐渐稳定,驴友找到其儿子一同联系当地派出所。

下午1时左右,根据救援队员提供的位置,多名民警赶到现场,将受伤男子送往医院治疗。

邻居小孩玩耍 树枝戳伤眼睛

当事人家长 被判赔偿医疗费等7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付中)俩男童用树枝玩耍时,造成一人左眼受伤几近失明。日前,大兴法院判决伤者获赔医疗费等共7万余元。

小武与小张是同住在大兴区某小区的邻居。2007年11月11日下午,二人在小区内玩耍时,小张用树枝抽打柳枝玩耍时,不慎抽打到了小武左眼。

事发后,小武被送往医院,做了左眼晶体玻璃体切除等手术。

医院要求小武戴硬性接触镜,其家人购买眼镜及配套的护理液等共花费数千元。

北京同仁验光配镜中心出具证明,证明此镜片使用寿命为一年半至两年,一个月需要使用一瓶护理液、润眼液等。

为此,小武将小张起诉到法院,称自己目前左眼仅有光感,视力近乎失明,必须戴硬性接触膜及防护眼镜,造成了经济损失和身体的伤痛。

法院判决

经过审理大兴法院认为,小张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小武玩耍过程中致其损害,小张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小武的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据此作出小武获赔7万余元的判决。

四男子蒙面抢超市 被抓

经警方审查 又交代了另两起抢劫案件

本报讯(记者王媛媛通讯员王清涛)4名男子蒙面持刀抢劫一家超市,不到1小时便被大兴警方抓获。

10月5日21时10分许,大兴公安分局110接群众报警称,4名男子蒙面持刀、钢管等凶器闯入黄村镇孙村一家超市内,威胁事主抢劫现金及香烟等物品后逃跑。

接警后,大兴公安分局民警查堵防线各卡位,查堵嫌疑人,并对案发地周边地区实施严密巡逻查控。

22时许,巡逻民警在黄村镇桂村村北,发现两名手拎塑料袋的男子形迹可疑。经盘查,两名男子所拎塑料袋内物品与超市内被抢部分物品吻合,民警立即将两名男子带回所内继续审查。

两名男子交代了伙同另两人刚在超市内抢劫的整个过程。

此后,二人又交代了伙同他人一起抢劫黑车司机和一起拦路抢劫的作案过程。

昨天,民警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一男子作案后来京 被截

是网上通缉嫌疑人 欲来京藏身被查获

本报讯(记者王媛媛通讯员赵德印)认为北京警察忙于国庆保卫,一男子在老家作案后逃到北京,被顺义民警查获。

昨晚,顺义警方在北务马庄检查站检查一辆货车时,副驾驶座上的男青年引起民警的怀疑。

讯问中,该男子连续报了两个名字,均查无此人。最后他说名叫茹某,经核录比对,显示该人为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

原来,茹某曾于2009年6月26日在辽宁北票市当地对一女子实施强奸。之后,茹某先后在沈阳、天津等地藏匿。

后来,茹某觉得北京警察忙着保卫国庆安全,便从天津搭乘货车来京找老乡。

今天,茹某被顺义警方暂时羁押,等待辽宁警方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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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片时发生意外 文化公司称以签约艺人为模特拍时装广告 若重拍还得支付12万元

律师建议 冲洗有价值的胶卷时可以同商家书面约定好赔偿数额 或者对胶卷进行保价

因冲印店将自己精心拍摄的15个胶卷全部丢失,专门从事商业摄影的苏东文化公司要求按照实际损失赔偿10万元,而冲印店则仅同意略高于行规,即按赔偿同等胶卷价值的3至5倍进行赔偿。

由于分歧太大,苏东文化公司于近日将冲印店告上法庭,并索赔10万元。和苏东文化公司一样,许多顾客在向冲印店索赔时,也会面临这样的问题。丢失胶卷到底该赔多少钱?胶卷丢失的风险该如何化解?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和律师。

事件回放

苏东文化公司

我们的损失太大

不能只赔胶卷钱

据了解,去年5月,苏东文化公司与一家制衣公司签订合同,为该公司拍摄时装广告照片,拍摄费用1.55万元。

制衣公司同时又与一家电影公司及艺人签订合同,约定使用该艺人肖像权一年,并支付12万元的费用。5月25日,该艺人在苏东文化公司摄影棚进行了男装系列产品的拍摄。

长期为苏东文化公司提供冲洗业务的盛世之星图片公司派人取走了15卷胶卷。但图片公司的摩托车被盗,15卷胶卷一同丢失。之后双方就胶卷赔偿问题协商了近一年。

苏东文化公司的苏经理说,这些胶卷的丢失给他们造成的损失很大,如果重拍一遍广告还需要给艺人重新支付12万元,所以该公司事后向制衣公司赔偿12万元并退回了拍摄费。但在向图片公司索赔时,对方一直说赔付能力有限,只能按行规赔偿胶卷。

苏经理还对记者说:“如果只赔偿胶卷钱,对于我们这样专门从事拍摄的企业是没有保障的。但考虑到冲印店的实际困难,所以最终决定索赔10万元。”

被告图片公司

赔偿全部损失

根本无力承担

“我们也知道这些被丢胶卷的价值,不能按行规赔偿。他们是我们的老客户,我们也愿意进行赔偿。”被告盛世之星图片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但他们一下子就提出15万元的赔偿数额,我们确实赔不起。冲印行业现在竞争很激烈,利润很薄了。”这位工作人员还对记者说。

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这样的商业性胶卷,如果丢失后就按全部损失来赔,公司根本无法承受。由于现在没有一个明确的赔偿标准,他们也希望对方通过诉讼来确定赔偿数额。

昨日,记者就丢失胶卷的赔偿问题采访了几家冲印店。冲印店的说法大致相同,表示一般按行规来赔偿,即除了退还冲印费外,依据照片的重要性,赔偿同样胶卷价格的3至5倍,最高不超过10倍。

一家冲印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发生丢失胶卷的情况,他们首选与顾客协商解决。但对于本案中客户提出的10万元的索赔数额,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可想象”。

专家观点

适用过错原则

商家应予赔偿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行业规定不能大于法律规定,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冲印店丢失胶卷应适用“过错原则”进行赔偿,即赔偿对顾客造成的实际合理损失。

就本案而言,由于胶卷凝结着摄影、艺人、服装等商业价值,造成的经济损失比较明确。如果摄影公司能证明确实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冲印店就应赔偿。至于赔偿能力是另外一回事。

胶卷有纪念价值

应赔偿精神损失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马国华认为,对于普通生活摄影的胶卷来说,如果胶卷是婚礼、特殊活动、外出旅游等具有纪念意义的内容,由于这样的情景不可再现,给消费者造成的无形损失往往大于实际胶卷损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冲印店还应当赔偿精神损失。

顾客可以与冲印店

事先约定保价金额

由于精神赔偿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利益受损,马国华律师建议消费者在冲洗重要价值的胶卷时,可以同商家书面约定好赔偿数额,或者对胶卷进行保价,消费者支付一定的保价费(一般在3%以内),这样万一丢失胶卷,商家的赔偿责任就非常明确。

文/记者 李奎

冲印胶卷引发众多官司

事件 本市首例冲丢胶卷精神赔偿案 图片公司冲洗失误赔偿5000元

案情 2000年8月20日,高某与朋友到大连旅游,拍摄10卷胶卷,回京后拿到王某经营的图片社冲洗。王某将胶卷丢失,高某索赔1万元精神损失。 2002年12月18日,摄影师曾某在沈阳一家图片公司冲洗了3个胶卷,但因对方的错误导致胶卷被冲坏,曾某索赔5000元。

结果 海淀法院于2001年1月16日作出判决:王某退还高某冲印费44元,赔偿高某210元,给付高某精神抚慰金200元。沈河区法院判决该图片公司退还曾某胶卷冲洗费30元,赔偿同种型号胶卷,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认为beyond郑州演唱会未获许可 公开演唱《大地》等19首歌曲

本报讯 (记者孙慧丽)因认为在beyond郑州演唱会上未获得许可和缴纳著作权使用费,就公开演唱了《大地》、《愿我能》等19首歌曲,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等单位推上被告席,索赔33万余元。

今天二中院审理了此案。

上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代理人带来一大摞光盘和演唱会的门票。而北京中欧阶梯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河南滚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没有来到法庭。法庭缺席审理。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的代理人称,原告起诉的事实有误,索赔的数额过高,没有法律依据,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不应该成为案件的被告。

事发时被害人刚跟男友吵架 交通队认定事故“责任平分”

2004年7月5日晚,通州京津公路上发生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18岁的少女小黄在车祸中身亡。

负气躺公路被撞死

原来,当晚小黄刚和男朋友吵完架。打车到通州区京津公路500米处时,小黄要求停车并且赌气躺在了公路上,小黄所乘坐的出租车的司机许师傅劝了半天也没有用,又怕这样下去发生危险,于是想再拦下一辆出租车一同将小黄劝走。

此时,林师傅正驾驶出租车朝此处行驶,看见挥手拦车的许师傅以及旁边停着的出租车,林师傅的第一反应是“不拉”,然后继续前行。但始料不及的是,前方正是躺在车行道内的小黄,林师傅躲闪不及撞上小黄。

事发后林师傅开车离开现场,小黄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家人司机互成被告

对该起交通事故,小黄的父母和的哥林师傅互指对方应该承担责任。

小黄的父母认为,小黄遭遇交通事故后,肇事的哥林师傅驾车逃逸,为此起诉林师傅以及首汽股份有限公司赔偿40余万元。

林师傅则提出反诉,认为交通事故是小黄造成的,要求小黄父母赔偿5万余元的损失。

交通队认定责任各半

事故发生后,通州交通队民警在勘查现场后认为,小黄躺在车行道内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而林师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最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的规定,交通队做出“责任平分”的认定。

法院近期可能判决

东城法院主审该案的法官表示,该案目前已经进行过开庭,近期可能作出判决。

文/本报记者 王巍

专家说法

司机逃逸就要承担责任

人民大学民法学专家杨立新教授表示,在本案中,林师傅在出事后开车逃逸,因此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交通队作出的责任各半的认定是合理的。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认为交通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有道理,可以将其作为判案的依据;如果认为没道理,则有权利变更责任认定书,自行调查后进行判决。

说明

1.18岁的小黄与男朋友吵架后,打车来到京津公路,赌气躺在公路上

2.出租车司机许师傅见劝说没用,想再拦一辆出租车将小黄劝走

3.经过此处的出租车司机林师傅“拒载”,没看到躺在路上的小黄,竟将其撞上。后林师傅逃逸

注:图中红线为肇事出租车行驶方向

事故现场模拟图

制图/毛京东

故宫、颐和园违法人员门口扎堆儿 中山公园内小贼最爱拎包 本报推出春游五大安全攻略

此外 游商兜售商品别理睬 照相时把包夹在两腿间 手机最好放在裤兜里 登山量力而行

走失、拎包、扒窃、抢劫……伴随春季的到来,人们游览公园进入旺季。与此同时,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也随之增多。在游园过程中,游客需要在哪些方面提高警惕,以避免发生人身危险和财产损失呢?

根据有关部门的数据总结和调研情况,本报为市民春游推出部分公园的安全游园攻略。

故宫、颐和园

遇到游商兜售商品 不要理睬快步走开

问题:公园景区及其周边,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现象较为突出,有的甚至以兜售物品为掩护伺机进行盗窃活动。如颐和园的如意门、东宫门、新建宫门门前可能出现这些违法活动。

典型案例:2000年7月23日8时许,海淀公安分局东宫门派出所治安民警袁时光在颐和园东宫门售票处抓获两名扒窃嫌疑人时被嫌疑人用刀砍伤多处,最后抢救无效英勇牺牲。

对策:通过旅游、城管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联合打击和整治,执法部门在兜售揽客比较严重的地区已经设立岗亭,派专人看护。

游客遇到游商兜售商品时,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不要选购商品。如果被几名手拿商品的人员围住时,不要理睬,快步走开。同时也可以向城管、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北京动物园

背包拉锁朝向胸口 手机最好放裤兜里

问题:孩子容易走丢;违法犯罪分子通常事先准备好盗窃工具,装成游客购票进入园内,趁游客拥挤时下手。狮虎山、海洋馆等地为危险区域,手机、数码相机为最易丢失物品。

典型案例:2005年5月1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装成游客在狮虎山前一个多小时就盗窃手机13部,后被西城警方抓获。

2006年4月8日,3名山西省来京人员携带尖嘴钳,在熊山趁一名父亲将孩子举过头顶看狗熊时,一人从后面挤靠,一人从侧面挡住退路,一人将事主挎在腰间的相机偷走。

对策:背包拉锁朝向胸口背在胸前,手机放在裤兜里。到人多拥挤的地方可以自然地把手放在兜里或者兜外。相机挂在胸前。无论是游览还是休息时,把相机挂在胸前既可以腾出双手来做其他的事情,又可以确保相机不会遗失。

北京植物园、中山公园

不能将包随手乱放 照相时夹在两腿间

问题:公园内拎包案件频发。违法人员购买门票进入园内寻找目标。在草地上睡着了,忙着照看小孩,只顾照相而将包放在一边的游客成了高危人群。

典型案例:2005年6月15日12时,两名侦查员发现,在植物园中湖西侧的草坪上有两男一女悄悄向乘凉的一家三口靠近,女的假装捡东西迅速将乘凉者放在地上的相机拿起,并转手交给另一个男子,三个人向远处跑去,而乘凉的游人还浑然不觉。

对策:游览时最好不要带包,如果要带最好是能够套在手上的手包。照相时、带孩子玩时不能将包随手放在地上、石凳上。

情侣在谈恋爱时要注意身边过往的可疑人员,可将携带物品放在身前。照相时,可以将包背在肩上或者夹在两腿之间,不要放在旁边的地上。休息的时候可以将包放在怀中,千万不能放在身后。

香山公园、八达岭长城

根据身体状况 选择爬山行程

问题:旅游团的游客对景区及周边环境不太了解,而且人员组成情况不一,人员走散情况较多。为满足好奇心独自走野路,发生危险或因爬山时间过长,身体劳累,导致疾病突发后猝死。

“一日游”进行非法拉客活动,“黑车”、“黑马”、“黑导游”的欺诈现象普遍。

典型案例:2005年6月4日下午发生的一男一女两名游客在香山跌落山崖;10月16日下午一位70多岁老人因爬山时间过长,身体劳累,导致疾病突发后猝死。

对策:随团旅游的游客应互相照顾,了解旅游团的行进路线。跟紧导游,记住导游或者团里较熟识人的联系方式,如果走散,可保证能联系到人。老年游客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爬山的行程与路段。

妙峰山 雾灵山

为保证及时获救助 多带一块手机电池

问题:受好奇和探险心理驱使,部分游客不顾自身安全,不按景区导向标志游览,致使游客走失、迷路的情况时有发生。

典型案例:2004年7月9日,两名大学生在怀柔区渤海镇攀爬山迷路,在20多人组成的营救队的解救下安全下山;2004年9月20日,经过21个小时的搜救,在怀柔区爬某段长城时被困一天一夜的8名北京大学学生被安全救下山。

对策:尽量少去险路、浅滩路段。尽量避免单独一人或者二人到远离游人的地区游览,以避免抢劫或人身侵害危险的发生。春季多小雨,山石、涵洞都会比较湿滑,游览时要注意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量力而行,遇到迷路或者身体不适时要及时通过手机向可靠人员求助。在游览长城时,要选好路线,计算好时间,如果要去相对较远、地形不熟的山峰,最好请一名当地的村民当向导。

在游览前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多带一块手机电池,带上指南针、手电、衣服等物品。万一遇到迷路的情况,要及时求救,利用手机、照明设备等工具。另外等待救援人员的时候,尽量找安全的地方,寻找明显的标志物帮助救援人员迅速找到自己,如遇危险路段不要再轻易前行。

本版撰文/记者 王媛媛

一智障人领钱后走失冻死

本报讯(记者王巍)村委会将300元救济金错发到智障弟弟手中,弟弟拿钱外出后走失冻死在水泥管里,哥哥申某为此起诉村委会要求赔偿近10万元。

今天上午,该案在昌平法院南口法庭审理。

申某认为,村委会在没有监护人代领、签字的情况下擅自将这笔款项交给了自己的弟弟,这种违法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村委会支付死亡赔偿金近10万余元。

村委会答辩表示,首先,目前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申某弟弟的残疾程度;其次,申某所说的弟弟拿钱后就跑出去不是事实,事实是第二天申某的弟弟还跑到村委会告诉别人自己买了身新衣服。

村委会认为,村委会不是申某弟弟的监护人,发放救济金与申某弟弟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申某要求的赔偿也没有法律依据。

截至发稿时,此案正在审理。

昌平某村村民申某父母双亡,有一个弟弟是先天性智障,故经常接受村委会发放的救济款项,每次都是申某代领。

2006年初,当时申某并不在家中,村委会将300元救济款发到了申某弟弟的手中。随后申某的弟弟拿着这笔钱跑出去后再也没有回家。大年初九,申某的弟弟被发现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认定死者系冻死。

系最严重建筑安全重大事故之一 造成8人死亡21人受伤

本报讯(记者 李奎 )今天上午,“西单工地脚手架倒塌事故”一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9月5日发生的“西单工地脚手架倒塌事故”是北京十几年来最严重的建筑安全重大事故之一,共造成8人死亡、21人受伤。今天上午,西单西西工程4号地项目土建总工程师李乐俊等5人,因涉嫌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带至西城法院受审。

庭审现场

8时15分,记者赶到西城法院3号刑事法庭外时,这里已经有20多人在警戒线外等候办理旁听证。

9时30分,虽然已经开庭,一位40多岁的女性家属仍急切地向法院工作人员恳求:“我们大老远从外地过来,求您让我进去旁听吧,哪怕站着也行。”工作人员连忙摆手答道:“阿姨,法庭内全坐满了,只有被告人才能站着。”

记者在法庭外见到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公司(事发工程监理方)的一位负责人,他认为监理方主要对工程质量负责,而不对安全问题负责。他表示也非常关注此案,想知道监理究竟应负多大责任。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回放

2005年9月5日22时10分左右,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西侧,由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施工的西西工程4号地项目,在进行高大厅堂顶盖模板支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现场浇筑施工时,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8人死亡、21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北京市建委宣布:建议建设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降低一级资质;取消两家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投标资格12个月。

据检方指控,李乐俊、杨国俊、胡钢成、吕大卫、吴亚君等5人,在北京西单北大街西西4号地工程项目工作期间,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经审批,李乐俊仍要求劳务队施工。

杨国俊对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存在问题仍进行施工搭建的情况未采取措施,从而使模板支撑体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胡钢成对模板支架施工未予制止,并组织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

本报讯(记者 李奎)为谋取不义之财,黄某称事主的家人出事,在骗开房门后大肆抢劫事主家的财物。

记者上午获悉,23岁的黄某因犯抢劫罪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5年1月11日下午,黄某伙同吴某(在逃)一起来到房山区田家园小区事主张先生家。二人以张先生的妹妹在学校出事为由骗开房门后,立即亮出凶器进行暴力威胁,从张先生家抢走现金2600元,以及手机、首饰等大量财物。

去年5月,黄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制图/周建文

性侵害案 春末夏初最高发

分析228个样本发现,气温低于18℃发案量很少,28℃时发案量最多

记者通过对228起获得法院有效判决的相关案件进行统计 发现春末夏初是性侵害案件的高发时段

冷热影响性侵害 检察官传防狼术

与可疑人员周旋时 可以向对方说“要干什么、把钱都给你、不报案” 等话 在周旋同时暗中拨打110

样本说明

案件数据来源:海淀检察院

犯罪事实数量:228起

犯罪人数:243人(均为实施上述犯罪的犯罪分子)

选取方式:2002年至2006年2月以来,经海淀检察院起诉,并获得法院有罪判决的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案件

温度数据来源:北京市专业气象台

温度选取方式:均以当日白天的最高气温计

近日,记者通过对228起获得法院有效判决的性侵害案件进行统计,发现春末夏初是性侵害案件的高发时段。而在一天当中,23时左右,外出的单身女性最易受到性侵害。

海淀检察院起诉一处“涉黄组”专门办理性侵害案件的检察官,以及公安机关处理过多起性侵害案件的民警称,通过分析这228起案件的特点,虽然不能总结出性侵害案件的犯罪规律,但是可以就228起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示女性提高防范意识。

今天,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和民警在分析228起性侵害案件特点的同时,还向读者提供简单实用的“防狼术”。

从上表中可看出,当天最高温度在18℃以下时,发案数总体很低,变化特征不明显;气温在18℃到27℃之间时,发案数的平均增幅较大;气温达到28℃时,发案数达到最高峰,而后缓慢下降;气温超过33℃以后,发案数突然降至低谷。

分析1

发言者:气象专家

记者拨通由北京气象局开设的96221综合气象信息服务台的专家热线电话,向一位专家进行了咨询。这位专家称,北京的气温变化并非特别规律。

28℃这个温度值,很难说属于确切的哪个季节,只能说大致分布在春末夏初这个阶段。

当气温进入28℃时,从穿衣舒适度来讲,比较适合女孩子们穿短裙、短裤、无袖衫等清凉服装。

分析2

发言者:犯罪心理学家

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告诉记者,夏初气温逐渐升高,人们外出活动增多,女性衣着较为暴露单薄,容易诱导性侵害的发生。而且在这个季节,男性在外饮酒的次数和数量都会有所增多,更易产生性冲动,导致性侵害的发生。

分析3

发言者:医学专家

北京大学医学部性学会的一位研究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温度过高,人的情绪会变得烦躁不安,体力也会下降,性欲相对来说会有所降低。

最危险时刻

23时左右 容易遭受性侵害

根据发案当天的具体时刻,得出以下统计

特征

6时到9时这一时段发案数极少,14时至16时发案数较多,21时到次日凌晨1时是发案高峰期。其中,23时发案频率最高,占到发案总数的12.72%。

分析

警方分析称,在公司等单位加班的时间多结束在22时左右,夜班多集中在22时到24时这一时间段结束,23时前后会出现女性在外行走相对集中的情况。

“防狼”招数

夜间回家时最好乘坐出租车,让车停在楼下,减少单独一个人在路上行走的可能性。如果遇到必须单独通过无人、黑暗的道路,可以做好以下几个预防措施。

事先告知朋友或家人自己要经过的路段和大致时间,将家人、朋友的电话设定为拨号快捷键,手机拿在手中,遇到危险情况快速按下。

要通过危险路段前,先拨通家人或朋友电话,告知对方自己所在位置,与对方大声聊着天经过。

遇到可疑人员后,首先要与其保持距离,避免被一把抱住。与其周旋时,可以向对方说“要干什么、把钱都给你、不报案” 等话,在周旋同时暗中拨打110。

如果离居住地比较近,可以面对可疑人员慢慢往后退,寻找能跑开的机会。跑的时候,嘴里要大声呼救,不要单纯喊“救命”,试着喊“着火了”等求助语,既可以迷惑、削弱可疑人员的警惕性,又能使住在附近的人出来救火从而吓退意图侵犯者。

关键提示

海淀检察院“涉黄组”专门办理性侵害案件的检察官,根据各自的办案特点,对女性做出提示。

海淀检察院起诉一处检察官戴卓提示:晚上加完班回家时,最好不穿过于暴露的服装或连衣裙等一体式服装,有条件的话最好换身衣服。事先计划好最安全的夜间出行路线,相信自己的直觉,发现可疑人员立即躲避。

海淀检察院起诉一处检察官李聪明提示:与网友见面,应选择在人多的公共场所,不要轻易去陌生的地方。与男性单独交往时,不要过量饮酒。外出时或返家前,最好先与家人联系,让家人了解自己的行踪。夜间出行时不要边走路边打手机,以免分散注意力。

海淀检察院起诉一处检察官郝胡兰提示:单独和男性接触时,应保持一定的身体距离,不要作出一些容易被误解的言行,更不要开带有性挑逗意味的玩笑。听到对方暧昧的试探性话语,立场、态度要明确。

最危险地点

嫌疑人住处成“狼窝”

根据案发地点,得出以下统计:

A嫌疑人住处

B被害人住处

C拆迁工地、树林等偏僻地点

D深夜无人的道路、小区边

E其他

特征

排除情况复杂的“其他”类不计,发生在嫌疑人住处和被害人住处两种封闭场所的发案,是发生在室外案件的2.05倍。

分析

海淀检察院起诉一处副处长郝胡兰告诉记者,发生在嫌疑人或被害人住处的性侵害案,大都发生在熟人之间。此外,被嫌疑人以招聘、请保姆等名义骗到家里,或者在遭遇入室抢劫、盗窃时被强奸的也占有一定比例。

当事人长相漂亮、穿着暴露等,都是嫌疑人产生性冲动的原因。因为在封闭性的房间内呼救不易,实施犯罪不容易被人发现,更壮了嫌疑人作案的胆量。同时,一些女性往往更注重外出时的人身安全,而在自己熟悉的室内场所时缺乏警惕心,从而遭到侵害。

“防狼”招数

首先从言语、动作上判断对方的意图,如果对方在试探就要直接拒绝,如果对方直接进行侵犯,就要想办法避免。

根据当时情况先找借口摆脱对方纠缠,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找对方比较紧张或者比较伤感的话题聊天。聊天可以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为自己提供观察周围环境、寻找自卫工具的机会。

寻找能够拿到手机的机会,将手机藏在身上,寻找机会跑到可以锁上门的厨房或者厕所,拨打110报警。

此外,寻找能够跑到阳台上的机会,反锁阳台门,向楼下呼喊求救,同时告知对方迅速离开可以不予追究,避免当时对方出现过激的恶性危害行为。

制图/王世鑫

进雇主门 家教安全成盲点

专家认为临时性打工很难说是雇佣关系,因此不能适用劳动法

女大学生做家教被惨杀引发思考 专家认为临时性打工很难说是雇佣关系 因此不能适用劳动法

家教一进雇主门 安全问题成盲点

记者对大学生及家长调查 发现多数女性担心人身权利受侵害 律师针对四种典型案例作提醒

23岁的女大学生小玉(化名)独身一人去做家教,不料在拒绝了“雇主”邵某提出的交友要求后,竟惨遭杀害并被肢解抛尸。邵某日前被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杀人凶手虽然被绳之以法,却引起了我们对大学生做家教安全问题的关注。记者近日就该话题分别对学生、家教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并就应对这些安全问题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和律师。

新闻事件

做家教走上不归路

女大学生惨遭杀害

2005年7月29日下午1时许,北京市昌平区某高尔夫俱乐部的两名保安发现门外水沟里有一个蓝色的旅行包。接报后警方赶赴现场,发现包内竟然是一具无头的无名年轻女尸。

经侦查,警方确定死者是燕郊某大学女生小玉。

原来小玉曾在“北京手递手”网站公布做家教的信息。2005年7月27日,52岁的邵某打电话请小玉做家教,并要求她留有长发,长得漂亮,穿白裙子。

次日,小玉来到邵某位于西城区的住处。邵某提出交友要求遭到拒绝后,遂用手猛掐小玉的颈部,致使小玉窒息死亡。

调查说明

调查内容:家教安全问题

调查对象:50名大学生(其中男女生各25名)、50位家长

调查方法:高校问卷、街头采访

大学生:

女生最担心受到人身侵害

从25名女生来看,占72%的女生表示担心人身权利可能受到侵害。

曾做过两份家教的中文系女生小雯说,她的第二份家教是帮一名公司职员辅导英语语法课,但学习时对方总是有意搂着她的双肩一起看书,让她感到很不自在,后来就把这份家教推了。

50名大学生最担心的是因家教费用问题发生争执,比例高达62%。而担心因家教引发敲诈、诈骗等刑事案件的学生一个也没有。

“我觉得做家教挺安全的,我还从没听说周围的同学因为做家教出过事。”今年上大三的男生张晖对记者说。

家长:

多数选择大学生

记者对50位家长也进行了一番调查,对于给孩子请什么样的家教,其中有42位家长选择大学生,8名选择老师。此外,有23位家长明确要求家教为女生或女教师。

小婷是某师范附属实验中学的一名初二女生,她的母亲给她请了名女大学生专门辅导数学。

“我觉得女大学生讲课会更细心一些,责任感强,而且不会有安全问题。如果是男生单独给女儿讲课,我们总有些不放心,毕竟家长不能老在旁边盯着。”当问及为何要请女大学生做家教时,小婷的母亲如是回答。

记者还注意到,有6名男生的家长明确要求家教为男大学生。一位高二男生的家长说,孩子已经长大了,请家教就会跟老师很密切,请一名女老师辅导可能会使孩子分心。

家教中介:要求家长保证学生安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大学生是通过家教中介机构来找到家教工作的。

北京某家教服务中心的胡先生对记者说:“做家教一般要在学生家里进行,所以我们首先要对家长负责。大学生来我们这里登记时,我们要求必须出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当然,我们也要求家长尊重大学生,保证大学生的人身安全。我们在协议里也特意注明,大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进行家教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家教中心联系。”胡先生说。

胡先生同时承认,大学生做家教会面临一定的安全风险,但他表示目前该服务中心还没有接到过这方面的投诉。

记者体验:打电话就能请家教

记者以一名家长的名义给某家教中心打电话请家教,工作人员非常热情地登记完毕姓名、电话和要求,然后告诉记者:“你在家等着吧,我们会很快派老师过去给您的孩子试讲,如果您满意就支付50元。”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一些家教中介仅凭家长来电登记信息,根本不与家长见面,连向家长收取的信息费也是让大学生垫付的,等试讲成功后再交给学生。

至于家教过程中发生人身侵害和财产损失情况如何处理,几家受访的家教中心均表示对此不负赔偿责任。

某家教服务网的工作人员称,如果只是辅导本身有问题,他们可以退还家教费用,但如果是其他问题,只能由当事人自行解决。

高校:

对学生不作专门提醒

据了解,早在2000年,为维护打工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教委就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颁布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文件规定,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须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取工作证,而且还要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用人单位须向校方出示合法证明,经校方同意后才能招收学生。

许多高校专门设立了勤工助学机构,甚至还设立了家教中心,专门为学生提供家教信息,但上述规定并未得到严格执行。

据不少大学生反映,从未听说过做家教还要去校方领取“工作证”,对上述规定的内容也并不清楚。

北京某大学的一位学工处负责人说,勤工助学中心更多是为学生提供兼职机会,但就家教安全问题从未作过专门提醒,不过大学生已是成人,自身应该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专家说法

尚存在法律盲区

不能适用劳动法

资深法律人士马国华认为,目前家教过程中频频出现的安全问题,除了当事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所欠缺外,还有着多方面原因,比如家教市场不够规范,许多家教中介根本不去认真核实家教双方的身份。

此外,马国华认为从目前的法律来看,这还是一个盲区,由于大学生做家教是一种短期的临时性打工,这很难说是一种雇佣关系,因此不能适用劳动法。

马国华认为,北京作为高校云集的大都市,家长和学生对找家教和做家教的需求都很大,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对家教市场进行规范。

比如对从事家教的大学生进行资格认定,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另外,对家教中介的经营进行规范,增加其对家长和学生身份和资料的核实义务,并对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文/ 本报记者 李奎

四种家教安全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2006年4月,李女士通过中介为自己的孩子请了一位女大学生做家教,没想到竟然会“引贼入室”。

李女士家第一次丢了块手表,当时没怀疑该女大学生。第二次丢了一瓶化妆品,李女士开始以为是孩子拿走了,可是调查后不是。

李女士后来故意试验了一次,结果当女大学生翻李女士的皮包时被当场抓住。

刘闯律师:由于家教活动一般在家中进行,因此应保管好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同时不要透露财产情况。

案例:大学生李某通过中介到卫女士家中为其子担任家教。卫女士早已离婚,随着双方接触的增多,两人发生了暧昧关系。

后李某敲诈卫女士3万美元。李某称,如不给钱就将写有两人暧昧关系的信件公开。

刘闯律师:本案中,李某之所以有“资格”敲诈,在于他手中掌握有雇主家的隐私。其实,在大学生提供家教服务时,雇主应对个人的情感、财产、工作等隐私进行必要保护,不要轻易泄露。当然,大学生也应对自身隐私进行保护。

案例:2005年7月,陕西某大学三年级学生小梅应聘到一雇主家中做家教。然而男主人却趁女主人不在家时,对小梅进行了性侵犯。

事后,男主人当场付了一笔“家教费”,小梅觉得丢人就没有报警。后来继续做家教时小梅又被男主人性侵犯两次。

后小梅称要到妇联反映,该男子才到当地派出所自首。

张红兵律师:为避免这种情况,女大学生应尽量不要与男雇主单独呆在一起,要尽量避免夜间授课。

另外,女大学生为成年人做家教容易受到性侵犯,也隐含着更多的不安全因素。从保护自身安全角度考虑,建议女大学生最好不要给成年人做家教,除非你对对方的情况非常了解。

案例:2005年1月,沈阳某大学学生告诉同学出去找份家教。后来小雨遇到了40多岁的赵某,赵某谎称为孩子找家教,将小雨骗到了家里。

后赵某对小雨有不轨行为,遭到小雨的强烈反抗。赵某恼羞成怒,将小雨强奸后杀害。

张红兵律师:从目前报道的女大学生受到人身伤害的案例来看,大多数发生在首次上门“做家教 ”时,而且多数情况下为一名歹徒单独作案。

此外,首次去学生家时,一定要避免只身前往,最好寻找一位男性朋友结伴而行。

夸口“考200分再交十几万赞助费”就能上北京电影学院 考生考了300分 家长交了25万 梦想仍泡汤

冒充大校骗财 “招托”获刑12年

检察院总结行骗四大招数:承诺统招实为自考 谎称军校特招 渲染机动名额 运作上艺术学校

“只要你的孩子高考考过200分,再交十几万元的赞助费,就能保证被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录取。”夸下海口的是一位冒牌的解放军大校,而此人真实身份不过是一个个体户。记者上午9时获悉,这个冒牌大校龚某因诈骗学生家长25万元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高考成绩的即将公布,许多考生的家长将为孩子的升学问题四处奔波。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每年都会有一些“招托”诈骗考生家长钱财的案件发生,法官提醒考生家长,一定不要轻信“招托”能为孩子办理入学的各种承诺。

案例

“招托”夸口

200分能上电影学院

2003年初,吴女士的儿子阿亮(化名)面临高考,阿亮对吴女士提过很多次,希望能上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的本科班。由于阿亮的成绩并不是很好,而且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的学生名额有限,吴女士便想托人“介绍”一下。

后来,吴女士通过一位朋友认识了“解放军退役大校”龚某。见面后,龚某表示:“这事儿好办,我和北京电影学院副院长、学生处处长及中影集团制片主任都是好朋友。”

龚某还说,即使阿亮的成绩没考好,北京电影学院也有机动名额,只要交十几万元的赞助费就能录取。

龚某还向吴女士自我介绍说,他是解放军某师参谋长,大校军衔,同时还编造说自己是一名高干子弟,有较深的家庭背景父亲当年和毛主席一起离开家乡闹过革命,岳父是副司令员,姐姐是中央军委委员等等。

听完龚某的一席话,吴女士一下子觉得他的关系很硬,便决定让儿子报考北京电影学院。

2003年3月,龚某对吴女士说,学校方面不做工作很难被录取,必须交15万元的赞助费,另外还需要一些应酬费用,只要阿亮高考成绩能上200分,就能录取。

家长被骗

25万给“招托”打水漂

吴女士觉得儿子考过200分不成问题,于是就通过朋友给了龚某17万元。龚某拿到钱之后说:如果孩子不被录取,这些钱将如数退还。

2003年4月,龚某又找到吴女士说他的公司正准备拍摄一部电视剧,北影学生处处长王某就是制片主任,由于经费紧张,向她借8万元,以后用电视剧赞助费还款。为了不影响儿子上学,吴女士就给了龚某8万元。

后来高考成绩下了来,阿亮的成绩是300分,但没有被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吴女士急忙找到龚某询问原因。龚某说阿亮的表演考试分数低,而且别人交的赞助费多,于是让吴女士再交5万元。

吴女士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便让龚某退回之前所交的赞助费,龚某则说再想想办法,不忙退钱。

之后,吴女士经过一番打听得知,龚某根本就没有其自称的家庭背景。2003年7月,吴女士再次向龚某索要赞助费时,龚某写了一份还款计划,承诺2003年9月底前分批还清。

但此后,吴女士始终未能要回被骗的25万元,遂于2004年12月向警方报案。2005年5月,龚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查实

机动名额属子虚乌有

在审理中,龚某表示自己的确答应过帮助吴女士的儿子上北京电影学院本科,而且为此专门找到电影学院学生处处长王某等人,但最终吴女士的儿子因文艺分低而没有被录取。

法院在调查中了解到,龚某确实与王某等人有过来往,但所谓的“机动名额”和“赞助费”纯粹是他自己编造出来的。

据王某说,2002年他通过朋友李某认识了龚某,龚某后来让他帮忙运作吴女士的儿子报考电影学院表演系本科的事,并称只要把这件事办好,就可以向李某写的剧本投资,他当时就表示上表演系本科的事希望不大,这不是用钱就能办的事情,而且电影学院本科生没有机动名额,学院也绝对不收赞助费。

法院认为,龚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责令其向吴女士退赔25万元。

“招托”行骗的四大招数

去年,海淀检察院根据多年来办理的“招托”诈骗案,总结出了“招托”们的四大行骗招数:

骗术一:“统招”变“自考”型

“招托”通常许诺可以办理统招生,但在接受家长的所谓“关系费”、“赞助费”后,却将学生安排到仅能够提供自学考试有关科目培训的学校学习。

骗术二:“军校特招型”

一些“招托”以部队首长亲属、朋友的身份自居,或者干脆自称解放军某部高级军官,谎称手中握有某军校或某警校特长生、特招生的名额,并极力保证不论学生高考成绩高低均可办理入学手续。在收受考生钱财后或借故避而不见或溜之大吉。

骗术三:“机动名额型”

“招托”们利用考生和家长对国家关于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中有关“机动名额”、“弹性名额”以及部分高校由于首次招生生源不足而进行“二次录取”等有关政策不甚了解,极力渲染其间的“漏洞”、“黑幕”,以能够帮助考生取得学校机动名额为名,实施诈骗。

骗术四:“艺术学校型”

“招托”们以上舞蹈、电影等艺术类院校录取分数低、面试弹性大为由,吹嘘通过关系可以帮助考生轻松考入艺术院校,骗取高额的“好处费”和学费,而学生最终接受的不过是一些私人开办的艺术类专业辅导班、短期培训班,根本不是什么正规大学。

珠江骏景 遭邻居索赔电费

5户居民状告马路对面的珠江骏景开发商,讨要采光权等,并索赔为此增加的未来60余年电费

窗前起高楼 阳光被遮挡 灯光来“补位” 耗电量增长 “逐日”无希望 5户人家联合状告珠江骏景

白天也懂夜的黑 找亮居民要电费

索赔未来60余年额外费用 开发商质疑起诉证据 法官分析:用电多少不好量化 原告面临举证难

近年来,拔地而起的高楼让一些居民的家“暗无天日”,老百姓索要采光权的官司随之越来越多。

近日,住在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南里17号楼的5户居民将马路对面的珠江骏景开发商推上了被告席,讨要采光权、隐私权、眺望权等。

记者注意到,这场官司的不同之处在于,每户居民在诉状中都提出,因为室内昏暗,索赔为此增加的电费4万元,他们表示这个数字是该房屋剩下60多年使用年限中增加的费用。

丰台法院的法官指出,采光权官司拿高额电费“说话”,在全市法院尚属少见。

新闻案例

高楼遮光原告诉苦

夏天潮湿冬天阴冷

徐先生是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南里17号楼的居民。

说起刚入住这套房子时的情景,徐先生仍然很兴奋:“房子采光充足,冬天时,太阳把房间晒得暖洋洋的。最主要的是房间视野开阔,站在窗边都能看到永定门!”

2004年,徐先生的兴奋转为了沮丧。随着他家东侧建造起珠江骏景的高层建筑,房间视野不仅受到影响,更糟糕的是光线被遮挡了。

徐先生说,高层建成后,矗立在17号楼东侧的珠江骏景10号楼、11号楼和12号楼几乎完全将阳光遮挡;加之通风条件也受到破坏,这使得他的家夏天潮湿、冬天阴冷。

此外,徐先生说,由于两处楼房相距30多米,他的家黑白天都要拉上窗帘,否则就要被偷窥。傍晚时,由于对方所建高层的反射,徐先生的住宅经常受到反射光的污染。

光被遮原告算细账

电费每月增加百元

徐先生认为,这些情况不仅使得他的房屋价值受到减损,更为严重的是给他和家人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影响,仅每个月的电费开销就增加了100多元。

徐先生算了一笔账,他们购买的楼房使用年限是70年,现在刚刚住了4年,剩下60多年增加的电费,他们索赔的数额为每月60元左右,也算合情合理。

徐先生和另外4户居民认为,珠江骏景的高层建筑严重侵犯了他们的采光权、通风权、隐私权、眺望权,同时也让他们受到了光污染,故每户居民向北京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索赔房屋贬值损失10万元,用电增加的费用4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共计15万元。

记者探访

居民为了保护隐私

大白天开灯拉窗帘

近日,记者来到徐先生的家中,一进门就看到了醒目的竹窗帘。

下午3时,徐先生的家里窗帘已经放下了,屋里的书桌上放着一本书,旁边的台灯光线很强。“没办法,现在是夏天,我妻子在家里穿的少,只能把窗帘拉上,之后开灯。”徐先生说。

徐先生拉开窗帘,记者看到屋里的光线也不是很亮,“这光线根本没法看书!”徐先生愤怒地说。

记者随后来到17号楼的一层住户家。由于房主窗外装着防护栏,屋里的光线更加昏暗。看见有人来采访,10多户居民将记者围在中央,愤慨地表示各家的不满和不便。

双方声音

原告律师:高楼遮光加大用电量

为什么索赔用电增加的费用呢?

5户居民的代理律师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董占军告诉记者,高层建成后,居民们隔窗相望就能看到对面房子里的状况,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他们只能天天都拉上窗帘,这样,在家里时的用电量就要比以前多不少。

此外,由于高层的遮挡,房子冬冷夏热,通风不畅,居民们只能开空调和风扇等,这些都无形中增加了很多电费。而增加费用的罪魁祸首就是对面几栋高耸的大楼。

开发商:电费增加损失无法证明

居民们索赔用电增加造成的损失,珠江骏景项目的办公室主任孙明对此并不认同:“电费单上哪项能证明居民是因为采光不好而开灯、开空调?没有证据又如何能证明是因为我们侵权造成了居民电费增加?”

法官分析

司法实践中少见 举证方面难度大

花钱定位位置多少钱(花钱找定位)

关键语

用电多少在举证上不好量化,当事人在举证方面难度很大

据了解,为讨要采光权,徐先生的邻居丰台区西罗园南里14号楼的5户居民去年就将珠江骏景开发商告上了法庭,并终审每户获赔10万元的经济损失。这其中,法院并没有指出哪部分损失属于用电增加的费用。

丰台法院民一庭审判员邢丽华法官指出,采光权官司中索要高额电费,在司法实践中尚属少见。法律法规对此如何计算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有人阴天就愿意点灯,有人傍晚也不愿意开灯,这都与个人的生活习惯有关,用电多少在举证上不好量化,当事人在举证方面难度很大。

对此,董律师表示这问题难不倒他们:“我们将提供居民们在高楼盖好之前的用电单据和之后的单据,对比之下高出的金额就能说明我们的观点!”

技术测量

被告遮光不违规

原告对此表质疑

在1994年颁布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中指出:“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

北京市规划信息中心的张工程师告诉记者,测量采光现在依靠清华、方正等提供的软件就可随时进行检测。只要将太阳高度角、方位角、房屋朝向、楼间距等数据输入电脑,即可获得结果。

珠江骏景项目办公室孙主任说,此前,他们已经委托权威部门对17号楼的采光进行了检测,结果是,珠江骏景对该楼的采光虽然有些影响,但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

对这样的结果,董律师表示他们提出质疑,会在庭审时申请重新鉴定。

新闻链接

各地法院做法不同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张立文律师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张律师说,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曾在一起采光权纠纷案中判决侵害方赔偿居民每天每户电费1.12元。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有过同样的判例。提出用电损失的索赔虽然少见,但却是维护百姓权益的一种手段,值得提倡。

张律师认为,因为被告的侵权行为而给原告造成的电费损失,被告应予赔偿,但原告必须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其具体损失。

张律师指出,在个别外地法院有这样一套操作办法,双方委托气象局或建筑设计院等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日照鉴定报告”,然后由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做出关于居民延长开灯、空调开机时间所造成费用的“价格鉴定结论书”,从而确定具体的电费损失。

判例链接

延长开灯耗费

居民获得赔偿

据《中国环境报》在2005年11月30日的报道,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某自来水公司家属院24户居民因采光被遮挡,分别获赔延长开灯、开空调而耗费的电费共计23万余元。

据24户居民起诉称,与之相邻的某卷烟厂拆旧房后建26层住宅楼一座。

24户居民因此室内通风不畅,屋里黑暗,有的住户只得长时间开灯,有的更换了大的灯具。

审理中,南阳市气象局对24户居民住宅楼通风、采光是否有损害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出具了“采光通风鉴定书”。其结论为:原告24户居民在大寒日采光不足1小时,冬至日根本就见不到阳光。

南阳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受法院委托,做出24户居民延长开灯及空调开机时间所造成费用的价格鉴定结论书。

法院认为,在目前我国对影响采光、通风造成损害尚未制定具体标准的情况下,价格鉴定依据每户照明灯具和空调多开的时间,及原告住房剩余使用年限所确定的相应损耗价值,应作为本案确定赔偿额的参照依据。

文/记者 孙慧丽

逃生缓降器由调速器、安全带、安全钩、钢丝绳、连接用钢丝绳组成。3米相

当于1层,常见的是30米和60米两种,也可以根据自家居住楼层定制。

缓降器每次可以承载100公斤重的人体自由滑下。其下滑速度通常为每秒1.5米,

根据人体重的不同,略有差异。图中男子在使用缓降器进行逃生演示。摄/记者 田宝希

调速器

钢丝线盘

安全带 缓降器价格不菲 居民认为家中不易失火购买不必要 物业觉得安装费及事后维护问题多

高层火灾逃生装备 难进百姓家

受设备高度限制 消防云梯车20层以上够不着 本市十年间火灾死亡者四成因逃生无路死于坠楼

昨天下午,一男子从一栋18层高的住宅楼的9层窗口爬出,顺着一根钢丝绳缓缓下降。

这不是“蜘蛛侠”表演,而是市公安局消防局西城消防支队防火处在月坛一社区内举行的一场高层逃生演示。

据西城消防支队防火处夏副处长介绍,将该男子从楼上吊下的装置叫逃生缓降器,假如高楼发生火灾,住在高层的居民可以利用这种装置安全逃生。

但是,由于对家庭消防的认识存在误区,以及经济问题,火灾自救逃生装备,难进百姓家门。

难进家门原因

认为家中不易着火

居民觉得不必安装

在昨天的逃生演示现场,记者随机对现场的居民进行询问,30多人中没有一人知道逃生缓降器是什么,有什么用途。

经过消防人员和厂家工作人员的介绍,居民们觉得没有必要购买,理由是“家里轻易不会着火”。

现场90%的居民告诉记者,家中的“火情”最多是做饭时油锅着了,这种情况用锅盖一盖就没事了;要不然就是电线短路,但是家里有人,看到冒烟也都能够及时处理;如果真遇到大的火情,就会拨打119报警,等着消防队员来救,怎么也不会糟糕到需要自救逃生的地步。

价格不菲还需保养

物业称安装问题多

此外,逃生缓降器的价格高也是居民们难以接受的一个原因。据介绍,够10层楼高使用的30米长的缓降器的零售价格一般在2600元左右,超过30米每米加5元。

缓降器平时放置在干燥的地方就可以,但使用过一次后或者购买时间达到2年时就需要进行保养。

虽然厂家的上门保养是免费的,但是很多居民还是表示太麻烦或者会遗忘,因此觉得购买逃生缓降器后是多了件麻烦事。

而对社区消防安全负有责任的物业部门则表示,由物业部门出面在各个楼上安装缓降器也存在实际困难。

如果统一安装在楼顶或者是各层的楼道中供居民遇到危险逃生时使用,前期的资金投入和安装后的日常维护问题解决起来会出现困难。

比如,日常是否需要出钱请专人看护以防止其丢失?真遇到危险时,没有出钱的居民是否就无权使用?

目前使用状况

推广半年多时间

不到10户家庭买

据了解,目前全国县级以上消防中队的消防车都配备了缓降器,用于高层火灾的救援和抢险工作。

虽然目前对居民家中配备缓降器没有相关规定,但是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消防部门建议居住在高层的居民和人员密集的宾馆、饭店应该进行配备。

专门研制和销售缓降器的某科贸有限公司的袁副经理称,从去年年底缓降器推广到现在,只有不到10户家庭购买。他们要么是经历过火灾的市民,要么是常年战斗在防火一线的消防人士。

高层火情状况

火灾死亡人数四成 逃生无路死于坠楼

根据消防部门统计,自1995年至2005年,北京市平均每年发生火灾近4000起,10年间共有400余人因火灾死亡。

而在这些死亡人数中,有170余人并非死于大火,而是由于逃生无路,情急之下坠楼身亡。这个数字占到了因火灾死亡人数的40%左右。

据了解,本市已建成高层建筑近7000栋,其中高层公共建筑1200余栋,高层居住建筑5700余栋,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40余栋。

高层建筑人员聚集,人口密度大,引发火灾的因素众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速度快,楼内电梯停用,人员疏散成为最大难题。

本市消防部门配备有两种消防云梯车,分别高53米和32米。居住在20层以上的居民一旦被困火海,是无法通过消防云梯车逃生的。

消防局有关负责人说,高层民居发生火灾,有几个“难”:难进入、难寻找、难扑救。而蔓延快、逃生难、扑救难也是威胁居民的“三大杀手”。如果消防设施完好、家中有消防装备,会有极强的抵御、逃生作用。

贴心指引

家中常备4件宝

夏副处长介绍说,为做好火场逃生准备,居民家中最好配备灭火器、绳子(高层住宅是缓降器)、手电筒和简易防烟面具。

如果家中备有灭火器,就能在火刚着起时将其扑灭;如果居住在3层以上,遇到火灾时缓降器可以在5分钟之内将你安全送到地面;夜间失火时,一把手电筒可以照出逃生之路;防毒面具则可以在危急关头帮助你抵御烟雾的侵袭。

高层失火冷静应对

消防专家指出,当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时,居民要冷静应对。如果屋内火势太大,冲不出去,最好的方法是躲进洗手间将门关上,并将毛巾浸湿堵住门缝,捂住口鼻,打开所有窗户,等待援助。

另外,在房内发现客厅起火时,不要贸然开门,否则烟火可能冲进房间。千万不能乘坐电梯逃生。

文/记者 王媛媛

使用方法

使用时将调速器用安全钩挂在预先安装好的挂钩板上或用安全钩、连接用钢丝绳将其挂在坚固的支撑物上(暖气管道等处)。对已安装了安装箱的用户,可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打碎玻璃取出调速器。

将钢丝绳盘顺室外墙面投向地面,以保证钢丝绳在最短时间内顺利展开至地面。

使用者将安全带套在腋下,将带夹调整到最紧程度,以防止摩擦身体部位。

使用者站在窗台上拉动钢丝绳长端,使其短端处于绷紧状态。

使用者双手扶住窗框,将身体悬于窗外,松开双手,开始匀速下降。下降的过程中,面朝墙,双手轻扶墙面,双脚蹬墙,以免擦伤。避开安装在窗外的空调室外机和防护栏。

使用者安全落地后,摘下安全带,顺势下拉绳索到顶,以方便下一个人使用。

分工明确 接电话、引导嫖客、收账各司其职 纪律森严 卖淫女必须24小时开机 不允许外出接客

组“公司”网上招嫖 6人被批捕

警方通过群众举报和网络实时监控 对此行为进行追查 目前该类网络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控制

租两间房子,找几名同乡,在网上发布招嫖信息,用电话“遥控”小姐卖淫……记者上午获悉,东城检察院已经对涉案的6名嫌疑人进行了批准逮捕。据了解,这是近年来涉嫌网络招嫖被批捕人数最多的案件。

据悉,该团伙的发起者还制定了森严的“公司纪律”以及业绩奖励制度。比如,负责上网招嫖的人,每天得完成5个定额,每超出1人,可获10元提成。

分工明确

接电话引导嫖客

嫌疑人各司其职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从目前的证据来看,这个容留介绍卖淫的团伙分工相当明确:在逃的李海负责找小姐及收账分配工作,是总负责人。

李海不在时由王茜负责收账记账。王茜和陈吉平时接电话,引导嫖客去小姐所住的701房间,赵月和全晓负责上网与嫖客聊天。

方宏、李东负责在事后到701室取钱和保障“小姐”们的安全。

团伙的具体“工作步骤”是:赵月和全晓先上网用QQ密码进入聊天室,发布公众信息,号称自己是美女,遇到有意的男网友,便在网上先与他们谈好价钱,告诉他们具体地址,然后留下王茜和陈吉的手机号码。

王茜、陈吉接到“预约”电话后便指引男网友去“小姐”所住的701室,同时用电话告诉“小姐”准备接客。完事后,方宏、李东去701室收钱,方宏一般在701室楼下等着,如有客人不给钱或少给钱,方宏也负责解决问题。

警方重点解读

网络犯罪

网络犯罪是指以网络为犯罪工具,从而进行犯罪的行为。包括黑客犯罪、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窃密等。

网络犯罪具有隐匿性、高科技性。侦查难度加大或者必须采取针对性的侦查手段才能发现,这给公安机关提出了挑战。

网上招嫖

网上招嫖是近一年来卖淫嫖娼出现的新手法,违法人员租住在某地,由专人通过互联网在聊天室、QQ上发布带有挑逗内容的帖子如:“美女400”、“性感女敢做”、“东北高挑大胆妹”等进行招嫖行为,最后通过电话联系谈好价钱和卖淫活动的时间地点。

查处打击

警方表示,通过群众的举报以及对网络的实时监管来对网上招嫖行为进行追查。一旦发现含有招嫖内容的帖子,警方可以通过工作找到违法人员,从而进行打击。目前这种网上招嫖行为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打击和控制。

纪律森严

卖淫女24小时开机

不与嫖客直接联系

在组织卖淫的过程中,有着大专学历的王茜给“小姐”们立下了严格的规定:701室“小姐”的手机每天必须是畅通状态,如打电话出去必须先跟她打招呼,不允许外出接客。

接待完客人要电话通知王茜,如果客人不做走了,也要“汇报”。王茜称:“这样我们及时给客人打电话,以掌握客人是确实不做,还是小姐把钱黑了。”

此外,王茜以“小姐”的口气与客人电话联系,为客人指路和确认交易价格,并且不让小姐与客人直接联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小姐”李某交代:“我不知道为我上网找嫖客的人具体是谁。每次电话一响,对方就说‘美女,客人马上就上去’,而这个打电话的人我没见过。”

据检方介绍,卖淫女每卖淫一次收300元,提成100元,王茜从中收取200元。“小姐”被包夜一次收费800元,王茜从中收400元。至今年6月7日案发,该团伙“赢利”1万余元。

嫌疑人自述

与人合伙组织卖淫

是为改变生活现状

“我这么做就是急于挣钱,改变我和我妈的生活现状。”在该团伙中,拥有大专学历的王茜自2003年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合适的工作,据她在预审中交代,因为急于赚钱,所以答应了同学李海所说的“又快又安全”的来钱点子租房后找小姐卖淫。

王茜的母亲于6月份来到北京与女儿同住在其所租的房子里,她称:“我和王茜住在小屋,另外几个人在大屋,他们平时关着门,不清楚他们在里面做什么。但有时我听见另一个年轻女孩(陈吉)打电话,说让对方到东直门离地铁较近的楼。我感觉到,她们做的不是好事情。”

团伙中年龄最小

被雇来聊天招嫖

17岁的赵月是该团伙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他交代,今年5月,他接到老乡李海的电话,说有到北京打工的机会,是当打字员,包吃包住每月1500元。

赵月来到北京,王茜告诉他工作就是上QQ聊天,发送信息找嫖客过来嫖娼。赵月这才发现打字的工作原来就是负责上网打字,发信息招嫖。

赵月表示,王茜承诺除了每个月1500元的工资以外,每天招嫖的定额是5人,每超出1人,可获10元提成。

经过王茜的培训后,赵月、全晓两人便以“缘恋”、“可儿爱风”等网名通过QQ号在网上聊天。在对方把自己加为好友之后,便虚构自己“小姐”的身份,并告诉对方自己的三围数字,同时还从网上下载时装女孩的照片粘在网易相册中传给对方看。

对方若有意,他们便留下王茜或者陈吉的电话,王茜和陈吉随后用电话给客人指路。从目前的证据来看,赵月等人至少使用过12个QQ号来进行网上招嫖。

赵月表示,自己干了不到一个月,但从来没见过那边的“小姐”,同时王茜也还没给自己发钱。

文中人物为化名

文/记者 王巍 通讯员 张巍

达美乐比萨与平安保险签订合同 双方因对条款理解不同产生争议 后者称理赔以英文版条款为准

保单“说”外语 中国公司索赔遭拒

专家:中英文保单同时存在的情况非常少 中国保监会:备案中两种语言出现分歧时以中文条款为准

比萨连锁店达美乐公司,3年前为6家分店投了“现金险”,当发生被盗事件后,保险公司依据英文版合同不予理赔,达美乐只好诉至法院。

近日,市一中院认定双方争议最大的“如有冲突,以原英文保险单为准”合同条款有效,终审判令达美乐公司败诉。

两家公司都是中国的企业,为何要以英文合同条款为准呢?虽然一审和二审均输掉官司,达美乐公司仍然提出了这样的疑问。记者就此案进行了调查和采访。

新闻事件

发生盗窃索赔遭拒

2003年5月,达美乐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平安保险公司)签订了“现金险”保单,约定由平安保险公司承保达美乐公司以及包括亚运村康乐宫比萨分店在内的6家分店的现金险,保险期限从2003年5月至2004年5月。

双方在保单扩展条款中特意对“保险柜、金库、收款台及抽屉”约定:本保单对扩展承保由于保险柜、金库及抽屉被盗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限额不超过2万元。

2003年10月2日,达美乐康乐宫分店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案件,营业柜台内及保险柜现金被盗,损失1.66万元。事发后,保险公司以不属于“保险范围”为由拒绝理赔。

中英文条款生冲突

在接到诉讼后,平安保险公司向法院答辩称,在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扩展条款中,约定承保不包括保险柜、金库及抽屉内的现金。

此外,保单中已经写明,此中文保险单是英文保险单的译本,如有冲突,以原英文保险单为准。

面对同一合同条款,双方在认识上却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法院判决

保险公司未构成欺诈

法院委托翻译公司

一审法院在审理期间委托了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对英文保单进行了翻译。

翻译后中译本为,保险责任扩展至因为盗窃行为而对保险柜、抽屉产生的损害。

法院认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承保范围,原告提出的索赔请求超出承保范围,故不予支持。

原告提起上诉

达美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其代理人认为,保险公司采用欺诈手段恶意篡改英文保单扩展条款的承保范围,违背了该公司投保的真实意愿。

因此该英文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双方应以中文保单的内容作为理赔的依据。

被告重申观点

二审中,平安保险公司再次重申了自己的观点,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已写明“如有冲突,以原英文保险单为准”。

而英文保单的扩展条款第2项约定保险公司只是赔偿实际物品的损失,不包括里面的财物。

法院驳回诉讼

市一中院认为,双方已经明确“如有冲突,以原英文保险单为准”,因此不能认定被告采取了欺诈手段。

原告提出的应以中文合同作为定案依据的请求,法院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各方观点

1

保险公司:

客户要求才提供

太平洋财保公司、人财保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除非客户有特殊需求,公司才提供英文保单,但合同条件以中文为准。

2

中消协法律顾问: 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在我国境内,保险公司提供的保单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不应该以英文文本为准。

否则,保险公司就容易利用其专业优势,误导投保人的选择,并损害投保人的利益。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协会目前没有在这方面进行规定。

3

中国保监会:

备案时以中文为准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产品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是保险产品的组成条款,都需要经保监会审批或备案。

保险公司到保监会备案时,如果附上英文译本是可以的,但保监会审查时只看中文条款,按照中文意思去理解,当出现中英文条款不一致时,以保险公司在保监会备案时的中文条款为准。

如果有改动就需要重新备案,否则保险公司的行为就属于违规行为。

专家说法

曾参与过《保险法》有关司法解释制订的理格丰律师事务所的郭玉涛律师认为,在国内开展的境内保险业务,适用我国的法律来调整,中文完全可以对保险合同条款进行准确表述,这样也可使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更为规范,因此若以英文保险单为准是不合理的。

[责任编辑:胡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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